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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2-28 17:20    作者:交通运输局操作员    来源:绵阳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阅读: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8日至3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绵阳市交通运输局提出。联系电话:0816-2310152;邮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城北街道剑南路西段71号。

附件: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28日

附件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绿色发展理念不够牢固,绿色交通推进滞后。绵阳市机动车保有量近130万辆,全省第二,但现有新能源汽车3.93万辆、占比2.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19年,绵阳市政府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市交通运输部门未细化分解目标任务,也未持续盯办,更未建立轻型物流配送车辆统计体系,工作落空。截至20245月,绵阳市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61.94%,较2020年仅增长11.94个百分点,距离2025年占比100%的目标差距较大。

整改实施主体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国资委

整改目标

持续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提高新能源机动车占比,推动绿色交通发展。

整改时限

2025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202512月底前,推动当年新增新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不含摩托车)比例达到20%左右。

2.202512月底前,有序引导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车、网约车、货车采用新能源车辆。其中,推广应用电动重卡不低于400辆。

3.202512月底前,推动全市新增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数量占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4.202512月底前,推动全市邮政快递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

5.202512月底前,督促指导市公交集团购置新能源公交车辆,新能源公交车占比提升5个百分点。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   2025年,全市新注册汽车73963辆,其中新能源动力汽车33931辆,占比45.88%

2.   积极推动公交、出租、网约车电动化替代,2025年底,我市主城区公交车、巡游车、网约车新能源占比分别约为90%38.2%69.3%;积极推广应用电动重卡,累计应用超1800辆,且全球首个百兆瓦级重卡超充站在北川投运,并入选全国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创新发展典型案例

3.   2025年,全市新增城市物流配送车辆4006辆,其中新能源车1383辆,占比约34.5%

4.   2025年底,全市邮政快递企业车辆共有306辆,其中新能源车辆157辆,占比51.31%

5.2024-2025年绵阳市公交集团更新新能源公交车410辆,2025年底城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较20245月提升了2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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