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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生态环境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7 13:18    作者:交通运输局操作员    来源:绵阳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阅读:

按照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绵环委﹝2023﹞3号)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2024年以来,我局进一步抓紧抓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切实提升思想认识,主动增强责任担当,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重要论述,深入领会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会议精神,多次在局党组会、专题会上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不断完善工作体系与机制,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一)专班运行。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局公管处、运管处、质监站、航务处和局公路科、运输科、城客科、建管科、水运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职责明确。专班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分别由局公管处、运管处、质监站、航务处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按照“三管三必须”,各自负责公路扬尘、道路运输、在建项目、水上运输等具体环保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运输科科长兼任,日常承担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三)机制健全。不断完善由市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构成的一盘棋系统推进的“169”工作机制。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局直各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部门“三定规定”和《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我局主要负责公路扬尘、道路运输、在建项目、水上运输四个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路扬尘。

1.强化“三化”管理体系。

按照网格化责任管理、标准化养护作业和定量化考核评价,每天落实人员、机械开展路面清扫冲洗作业。

一是针对道路污染情况将837公里既有国省干线公路细分为3个区域33个段落,逐路段落实监督、管理、生产三级责任,做到定人定岗、定位定责,实行网格化责任管理。

二是针对不同分区制定清扫保洁的人员和设备投入、作业标准和频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措施等不同标准,实行标准化养护管理。

三是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例行评价和“四不两直”现场检查,实行打分定量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管养资金挂钩,努力实现“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

2.强化日常养护和重污染预警天气应对。

一是做好日常养护。2024年指导管养单位累计集中修补路面4.85万平方米,清洗护栏1.3万余公里,清洁维护标志标牌2.4万余套,清理疏通边沟3万余公里,修剪绿化带1600余公里,栽植金叶女贞5838株、红叶石楠386株、麦冬16471平方米。

二是落实预警响应。2024年累计执行预警响应71天,其中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6天、臭氧污染管控15天,冬季大气攻坚“保卫战”行动提级响应40天,增加清扫、洒水作业台班444个,累计增加资金投入83万元。各管养单位均按照规定的频次、时长等要求开展清扫保洁,落实预警响应措施。黄色预警期间,路面清扫保洁增加1次/天,洒水冲洗增加1次/天,机械作业时长延长至10小时/天;橙色预警期间,路面清扫保洁增加1次/天,洒水冲洗增加2次/天,机械作业时长延长至12小时/天。同时,根据各路段污染情况适时提级管理,增大作业频次、延长作业时间。

三是加强应急清扫。建立并完善公路污染处置快反机制,加强养护巡查,确保因车辆抛洒滴漏、带泥行驶以及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造成的路面污染及时发现及时处置。2024年,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累计处理抛洒滴漏、车祸等路面应急污染23次,累计清理路面污染4.2万平方米。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巡查专班,不定期对全市普通国省道扬尘防治工作开展巡察检查,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跟踪整改情况。2024年累计发布日动态270篇,月专报12篇。

3.强化源头治理和执法监督。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普通国省道扬尘防控攻坚专项行动,对市直管国省道和运矿通道开展扬尘污染源头问题整治攻坚。公路沿线162个污染易发频发点位制定责任清单,构建“一路四方”和“网格化”管理机制,组织属地交通运输部门、交警、乡镇人民政府和管养单位定期会商、共同整治,向属地政府、有关单位发送提示函13份,整治销号源头污染157个,持续整治5个。

二是严格行政处罚。对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造成公路污染等行为进行处罚。2024年以来,处罚货运车辆违规行为399起,罚款110.95万元。运用“1+X+2”工作机制,对源头企业开展检查,落实源头监管责任。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检查550余次,整改问题121个,处罚源头企业违规行为2起,罚款1.6万元。

(二)道路运输。

1.强化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

一是严格环保达标源头准入。督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行政审批程序,把好车辆准入关,凡未通过达标核查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2024年以来全市新增、更新客货运输车辆3236辆,均严格通过了达标核查,确保了准入车辆尾气排放符合要求。

二是开展M站监督管理。通过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共抽查594条数据,累计发现15家M站共17条作业不规范记录,对10家维修企业的M站账号依法依规予以关闭处理;加强线下检查,严厉打击治理能力低、出具虚假维修合格证的M站,开展M站专项检查194次,发现整改问题43个;强化部门联动,开展机动车维修机构排放弄虚作假问题线索排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检查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等机构167家,发现整改问题12个。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和重污染天气管控。按照日常周调度、关键期日调度的机制,全面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凡到企业检查必查环保制度落实情况,必看过滤介质更换、危废登记、禁喷烤漆等情况。2024年以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日常上户检查行动1154次,出动人员3588人次,抽查维修企业2598户次,发现整改各类问题186个。印发《绵阳市2024年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累计与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巡查149次,抽查维修企业600余户次,交生态环境部门立案6起,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435份。

四是推广应用智能危废管理系统。组织召开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智能化管理推广现场会,现场调研使用情况,通过科技赋能,规范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助推行业监管。目前,游仙区、涪城区、高新区陆续开展集中推广活动4次,154家汽修企业已经签订危废全生命周期管理物联网技术服务合同,已完成设备安装并投入使用到140家。

五是引导申报绩效引领企业。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和第三方评测机构召开宣贯培训会议,到一汽丰田、中达宝马等维修企业开展调研工作。目前,经开区比亚迪4S店率先开展示范创建,已初具规模,正有序完善设施设备、整理申报资料。

2.推广应用新能源营运车辆。

一是抢抓国省利好政策。充分运用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落实老旧货车、公交及动力电池报废更新。2024年,完成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货车234辆、公交车138辆、公交动力电池33套,兑付补贴资金2535.7万元,其中货车1293.1万元、公交1242.6万元。

二是深入推进“电能替代”。按照《绵阳市优化“四大结构”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要求,积极推动公交、出租、网约车和营运货车电动化替代。目前,主城区新能源公交车达843辆,占比66.96%,较去年提高7.61个百分点;巡游出租新能源车达819辆,占比31.93%,较去年提高5.17个百分点;网约车新能源车达5051辆,占比52.69%,较去年提高23.76个百分点。全市投入使用电动重卡525辆。

(三)在建项目。

1.提高认识明确标准。

一是专题会议强认识。2024年来3次召集各县市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市交通质监站、交运中心、全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召开在建项目环保专题会议部署环保工作,要求各单位思想要紧起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环保措施。二是示范工地明标准。印发《绵阳市公路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明确我市公路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进一步提升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标准》成功创建5个市级交通文明示范工地。

2.建立台账精细管理。

对全市绵广扩容、九绵高速、S415煽铁沟至武都镇段改建工程、S216平武县水晶至杨柳坝段改建工程等13个重点在建交通项目逐一落实项目专项监督组,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分别建立“在建项目重点督查三张清单”和《2024年全市公路建设领域环水保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清单》。清单问题均闭环整改,完成整改后进行“回头看”复核。

3.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采取暗查暗访、四不两直等多种形式,开展公路建设领域环水保专项整治专项行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空气质量改善十日攻坚行动、全市在建公路项目弃渣环保水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等4次专项行动,对4次行动发现问题举一反三,逗硬整改,均形成整治成果,取得整治实效。2024年以来,共计开展环保相关检查60余次,出动人数300人次,与各项目参建单位签署《大气污染整治告知卡》,发现环保问题闭环整改,下发正式文件13份、现场整改意见通知书6份,责令停工1起,督促企业对施工单位罚款20余万元。

4.突出重点加强提醒。

针对平武、北川生态脆弱和九绵高速建设环保实际,对九绵高速平武、北川段在建以及遗留问题重点督办,点对点对属地人民政府、绵九公司印发加强九绵高速环水保工作的提示函。针对具体问题,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进一步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绵九公司环水保主体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问题整改并持续加强环水保工作。

(四)水上运输。

1.强化行业指导。

坚持思想引领,采取“走访+座谈+服务”的方式,通过公告、LED显示屏、执法宣传车,以及现场办公等形式,深入重点水域和重要水运企业开展“绿航行动”培训座谈,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等宣传力度,抓好新能源船舶推广和“零碳”设备运用及普及。

2.强化船舶管理。

一是开展污油处置工作。所有船舶产生的油污水均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了回收,处置后按规定进行记录。

二是开展船舶固体垃圾处置工作。全市现有监管船舶153艘,按照《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均安装垃圾告示牌、发放垃圾管理计划书和垃圾管理记录簿。各类船舶的生活垃圾均采取打包上岸处理的方式,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同时按规定做好台账记录和“船E行”录入,目前全市水上交通联合监管系统中垃圾(污水)转运、接收、处置率均达到100%。

三是开展船厂污染物摸排工作。全市有1家船厂(绵阳鑫宏船舶有限公司),相关资质证书、手续齐全,原厂房已退租,目前在遂宁市辖区从事船舶修造业务,在绵阳境内已无实际生产作业场地,无相关污染物产生和处置。

3.强化水上污染管控。

我市目前共有4艘趸船,生活污水均直接进入城市排污管网。现有5艘旅游客船(均在仙海库区),采取生活污水打包上岸处理(转至岸上污水池后统一抽入城市管网)。4艘设有厕所的旅游客船(3艘在鲁班水库、1艘在白水湖库区),由于航程较短,厕所封闭,不产生生活污水。

4.强化码头污染管控。

一是开展非法码头动态清零。全市共有渡口11处,目前正在渡运的9处、停运2处,除三台县1处临时工程用渡外,均属于公益性渡口。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通航河流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全市交通运输及航务海事部门持续深入巩固非法码头整治成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非法码头动态清零。

二是开展码头污水处置工作。全市涉及生活污水码头2处(三江码头、仙海湖码头)。其中三江码头建有城市污水管网,仙海湖码头建有污水池,无污水外泄失管。

三是开展码头垃圾处置工作。我市8家客运码头均设置了固体垃圾桶(箱),其它偏远且渡运量小的渡口,在原有垃圾桶(箱)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我市无煤炭、矿石等散货码头。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将以更强的政治担当、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实的工作举措、更严的纪律作风,坚决扛起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做好行业内各项工作。

(一)对标对表,持续抓好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市污防办夏季、秋冬季减排清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要求,结合我局生态环境“三张清单”制度,持续抓好国省干线公路、机动车维修企业、在建交通项目和水上交通运输四个方面的日常和管控期各项环保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化解各项风险隐患。

(二)标本兼治,持续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按照《绵阳市优化“四大结构”三年行动》等要求,用好国省政策,结合行业管理手段,持续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汽车和电动重卡,推进交通运输能源结构转型。

(三)强化引领,持续推进汽修绩效引领和智能危废。继续强化宣传引导,推进汽修企业技改升级,推动更多的企业开展绩效引领创建申报。积极推广应用危险废物智能化管理系统,促进维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处置,推动行业管理向标准化、精细化提升。

特此报告。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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