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本报讯 (郑平 李恒栋 记者 杨红) 26日,家住游仙区的李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电话2236485咨询: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范围栏该怎么填写?
  据绵阳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维修科负责人介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范围栏按下列要求填写:(1)、一类机动车维修(项目种类)、二类机动车维修(项目种类)、三类机动车维修(项目种类)、其它机动车维修、一类摩托车维修和二类摩托车维修。(2)、一、二类机动车维修在括号内标注(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一类机动车维修可标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三类机动车维修在括号内标注(发动机修理、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及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嘴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维修、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其它机动车维修按上述要求在括号内标注。

(摘自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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