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交通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绵阳市游仙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绵委发[2001]30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绵阳市游仙区区级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绵游委发[2001]24号)设置的主管游仙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政府工作部门。现有机关职工1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省、市的总体布置,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区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区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2、负责全区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含客货运输市场、汽车技术检测、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搬运装卸市场)行业管理;培育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行业市场平等竞争秩序;管理全区物流业;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对关系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
3、负责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行业管理;维护交通建设行业平等竞争秩序;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重点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监督全区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
4、负责全区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管理和规费征收;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交通行政执法和交通稽征、公路运政、路政、内河航政、港监具体执法业务和执法监督工作。
5、负责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协助有关部门负责技术船员培训、发证的归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制定全区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
7、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监督管理全区交通行业国有资产。
8、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和劳动卫生工作。
9、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水陆客货运输价格,交通产品价格、车船维修价格、搬运装卸价格、托运价格;负责营业性客货运输停车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水陆交通专业企业的安全生产。
10、管理并监督全区水陆干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
11、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执行涉及交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
12、负责全区交通战备的管理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机关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股、计划财务股、工程股、法规安全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