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油市委、市政府《关于江油市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江委发[2001]44号)文件通知,设置江油市交通局。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职能
1、地方交通建设项目(不包括省和绵阳市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涉及外资的项目和财政投入资金的项目)的审核、审批职能。
2、市境内专用公路的审核职能。
(二)转变职能
交通行业有关培训、企业年度会议报表审计等方面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机构。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江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编制全市公路和水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市场(含客货运输市场、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及汽车技术检测)行业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国道、省道、县道、水路交通工程建设(含安货运输和旅游运输场站建设)和维修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乡镇公路、水路交通建设项目实施。
4、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交通规费征收;全市公路、水路、隧道、桥梁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申报、站点设置和收费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交通系统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指导和监督全市公路运政、路政、内河航政、港监部门具体执法业务和执法监督工作。
6、负责指导和监督公路、水路客货运输、船舶港航及设施交通安全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的实施。
8、指导交通行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会议核算体系。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工作。
9、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人才交流、干部职工教育和培训;文化体育活动;文明行业建设工作。
10、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水陆客货运输价格、车船维修价格、搬运装卸价格、托运价格;负责营业性客货运输停车场的行业管理。
11、管理、指导全市公路工程定额;管理并监督全市公路、水路干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
12、负责全市出租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汽车出入境运输的行业管理。
13、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执行涉及交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
14、负责交通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职工教育、工会、女工、青年、老龄退休、计划生育工作。
15、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的管理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