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交通局是主管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的总体布置,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含客货运输市场、汽车技术检测、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行业管理;培育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市场平等竞争秩序;管理全县物流业;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对关系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
3、负责全县县、乡(镇)级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含客货运输和旅游运输场站建设)的行业管理;维护交通建设行业平等竞争秩序;组织实施省、市、县重点公路、水路工程建设;负责全县交通工程的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质量监理;管理、指导全县公路工程定额。
4、负责和协助全县县、乡(镇)级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征收交通规费;负责征收公路车辆通行费和以工代赈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交通行政执法和交通稽征、公路运政、路政、内河航政、港监具体执法业务和执法监督工作。
5、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负责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技术船员培训、发证的组织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制订全县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组织交通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指导交通行业学会、协会的工作。
7、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监督、管理全县交通行业国有资产。
8、负责管理发放全县交通行业的各类凭证、标牌、证照。
9、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和劳动卫生工作。
10、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水陆客货运输价格、交通工业产品价格、车船维修价格、搬运装卸价格、托运价格;负责营业性客货运输停车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水陆交通专业企业的安全生产。
11、负责全县出租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汽车出入境运输的行业管理。
12、负责全县交通战备的管理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执行涉及交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
14、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交通行业教育、培训、交流和劳动工资工作;管理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指导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机关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法规运输安全股、建设管理股、港航监督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