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省的总体布置,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和水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县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2、负责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含客货运输市场、汽车技术检测、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行业管理;培育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市场平等竞争秩序;管理全市物流业;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指导县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关系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

     3、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含客货运输和旅游运输场站建设)行业管理;维护交通建设行业平等竞争秩序;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重点公路、水路建设;监督全县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

     4、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管理和规费征 收;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交通行政执法和交通稽征、公路运政、路政、内河航政、港监具体执法业务和执法监督工作。

     5、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负责港口、航道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技术船员培训、发证的归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制订全县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全县交通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

     7、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处体系;监督管理全到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监督管理全县交通行业国有资产。

     8、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劳动卫生以及创建、行风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指导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9、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水陆客货运输价格、交通工业产品价格、车船维修价格、搬运装卸价格、托运价格;负责营业性客货运输停车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全市水陆交通专业企业的安全生产。

     10、管理、指导全市公路工程定额;管理并监督全市水陆干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

     11、负责全县出租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汽车出入境运输的行业管理。

     12、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执行涉及交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

     13、负责全县交通战备的管理工作。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机关内设机构:交通战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管理股、运输安全法规股、公路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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