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八项措施”   加强交通系统机关效能建设

构筑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为深化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进一步巩固整顿成果,市交通局根据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采取“八项措施”,切实加强交通系统机关效能建设,构筑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第一,完善学习制度,创建学习型机关。一是建立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干部学习的积极性。二是建立业务水平测试机制,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三是建立学习考核激励机制,提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四是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恪守职责,服务群众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                  

第二,强化危机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创建服务型机关。一是开展明查暗访工作。一查精神状态,二查制度落实,三查服务基层意识,四查作风纪律,五查廉洁从政等问题。二是严格机关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三是创建服务型机关。以群众满意为行为准则,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消除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政令不畅等问题。

第三,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引领和激发领导干部“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创建务实型机关。一是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对违背“三用心”要求的干部,视情节予以诫免谈话、通报批评、书面检查、停职检查、离岗学习、调整领导岗位和免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撤职处理。二是推进党务公开,努力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三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实现政务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以及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事项在单位网站上公开。

四,增强执行力,树立大局观、全局观,创建效能型机关。一是确保交通系统上下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对上级安排的工作顶着不办、不及时办或执行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强化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树立大局意识,注重与有关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

第五,改进会风文风,创建节约型机关。一是精简会议,合理安排会议议程,提高会议效率,切实减少领导“陪会”、“等会”现象。二是引导各单位把主要精力集中到落实工作部署,解决实际问题上来。三是树立勤俭办交通的意识,注意对材料采购、会务、接待及车辆消耗等费用的节约。

第六,创新管理机制,建立创新型机关。一是围绕打造“廉洁高效、亲民惠民、公正透明、行为规范”的机关,对有悖于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文件,进一步加以梳理和清理。二是在创新上狠下功夫,重新编印《绵阳市交通局工作规范》,逐步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运行机制、合力推进机制、监督检查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以及评价和促进机制。

第七,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创建和谐型机关。一是对长期存在的共性问题从制度上去解决,对新出现的问题积极应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落实监管办法,防止问题扩大化。二是加强信访工作,设立意见箱,拓展群众诉求的渠道,同时在单位网站上设立投诉、意见、建议等群众诉求和表达的沟通平台。三是建立渠道畅通、处理及时的群众诉求处理体系,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政府和交通行业的形象,共建良好、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八,加强廉政建设,创建廉政型机关。一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点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徇私舞弊、徇情枉法、失职渎职行为。二是大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突出抓好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管理、行政审批、工程立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三是构建具有交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构建廉政交通的合力

为促进和保障“八型”机关建设,市交通局一是成立了领导干部作风整顿长效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负责对交通系统作风长效机制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同时要求系统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单位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联系点制度和督导制度。由市局领导结合分工,指导、督促局直各单位的作风建设工作。同时,市局纪委派出督导员对局直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三是建立评价与考核体系。市局把作风整顿长效机制建设与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等有机结合起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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