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市交通系统切实转变作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交通工作的重点。市交通局党委结合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以“三用心”为着力点,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绵阳农村公路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掀起农村公路建设新高潮。

在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取得骄人成绩的基础上,市交通局党委紧紧围绕市委十大惠民措施,研究制定了“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提出要在“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投资32.3亿元;到2010年实现100%的村通公路和100%的乡、80%的建制村通油路(水泥路);100%的乡镇通行客运班车,基本形成农村公路运输网络,基本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求,基本满足人员群众对公路出行的要求的目标任务。其中2007年建成通乡通村公路820公里,建成农村客运站28个,改造农村渡口码头6个,完成渡口改人行桥项目2个,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

    为加快农村公路发展,局党委围绕“发展、创新、服务、和谐”四大主题,在明确任务的同时明确责任主体,科学制定了分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放手发动群众,完善自上而下的宣传动员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的援助机制;增强民主意识,完善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坚决不修农民不愿修的路,坚决不安排未经群众民主决策的项目;注重质量,完善公开透明的群众监督管理机制,在公开、公正中促进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提高;开辟农村公路建设“绿色通道”,完善从政策、资金、制度上构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的保障体系。要求交通系统各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为农村公路发展多服务,服好务,让广大农民群众从农村公路发展的成果中得到真正实惠。

 
Powered by 天极内容管理平台CMS4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