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湖南省泸溪县日前出台了《泸溪县村道养护管理办法》,将全县范围内所有村道(即建制村之间及建制村与外界联络的路基宽度在3.5米以上的公路)纳入县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至此,该县15个乡镇981.7公里的村道均有了“城镇户口”。

 

 该县明确规定,县交通局负责编制村道养护计划,对村道养护、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并实施监督检查,组织村道竣工验收,培训、考核村道管理人员,负责村道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村道养护管理坚持专业养护与群众性养护相结合、常年养护与季节性养护相结合的制度。养护人员原则上按每3公里1人配置。

 

村道养护实行“政府投入为主,群众投入为辅”的资金筹集原则,养护资金由以下几方面组成:一是县财政设立的村道养护专项资金,按每年每公里600元给予补助;二是村民委员会按“一事一议”方式筹集的村道养护资金;三是社会捐助的资金等。县财政设立的村道养护专项资金由县财政部门依据县交通部门当年的养护计划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养护资金发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乡镇人民政府按村道养护里程进行考核,并向县交通局提交考核结果,县交通局抽检后,向县财政局提交支付意见。村道养护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养护人员的报酬。村道养护资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半年张榜公开收支情况,并实行年度审计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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